夏翔,著名体育教育家。1903年12月13日出生,江苏丹阳人。他在常州江苏省立第五中学毕业后,考入国立东南大学体育科。1926年毕业后回到第五中学任体育组主任,从此开始了体育教育生涯。1933年至1941年在清华大学与西南联大任教,1936年曾被推荐作为中国体育考察团成员到欧洲各国考察并参观了柏林第11届奥运会。1941年至1946年留学美国,先在春田大学(即斯普林菲多德学院)学习并获硕士学位,后又到依阿华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进修与研究。1946年回国后一直在清华大学任体育教授。 解放后,他除曾任清华大学体育教研组主任外,先后任北京市体委副主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北京市田径协会主席等职务;他曾多年担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并任北京市政协常委、第四、五、六届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夏翔从青少年时代起就热爱体育,立志"体育救国",他是抱着雪"东亚病夫"之耻的宏愿从事体育事业的。在中学时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在体育上更显锋芒,中学校长在他毕业时就专送给"丈夫志四海,古人惜寸金"的条幅以表彰与鼓励他。考入东南大学体育科后,成绩优异,运动技术日臻成熟。1924年在武昌举行的第三届全国运动会上荣获撑杆跳高第一名。他还曾代表我国参加了1923年第六届、1925年第七届、1927年第八届的三届远东运动会,并在第八届运动会上创中国撑杆跳高纪录。他是我国早期著名的田径运动员。他在清华大学任教时,辅助马约翰教授担任了繁重的教学、课外体育、代表队训练、校内外竞赛、体能测试等工作,他对教学工作严格认真,非常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运动水平的提高、教师的培养以及体育设施的建设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他对清华大学体育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形成学校优良体育传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对推动全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所做的贡献更是有口皆碑。他不辞劳,对担负的各种工作与职务都是尽心尽力,不图虚名。他是我国田径、游泳、速滑运动的国家级裁判,曾多次担任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田径运动会的总裁判长,每逢重大赛事,他总是忙碌在运动场的第一线。他工作认真,作风严谨,得到国内外人士的好评。夏翔培养和训练的运动员、教练员都对他的言传身教终生不忘。他还很注意体育科学研究工作,身体力行,发表过很多文章,撰写了《运动生理学》、《田径运动裁判》等体育著作。夏翔把自己的才智与心力全部奉献给了体育事业和体育教育事业。 夏翔亲身经历过新旧两个社会。在旧社会,他看到旧中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后遭受帝国主义欺辱的苦难,"东亚病夫"的耻辱像沉重的石头压在他的心头。1925年他参加第七届远东运动会归来时,途经上海,适逢"五卅"惨案发生,他目睹帝国主义的凶残,十分气愤,反帝爱国志士的斗争精神也大大激发了他爱国的心志。回校后,他就与进步的同学共同创办了"五卅"中学,以铭记中华民族受到的奇耻大辱。"一二九"运动时期,清华园曾遭受大搜捕,他冒着危险,在家中主动掩护了五位进步同学。解放战争时期,他对国民党统治更加不满,曾参加当时反饥饿、反迫害签名。解放后,他非常关心社会主义事业,关心国家大事,热心参加社会活动,更加倍的努力工作。 夏翔从事体育教育65年,毕生致力于发展我国体育事业,为推动体育教育与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为我国体育运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出了卓越贡献。为表彰他的杰出贡献,1983年国家体委授予他"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87年,国际田联授予他"田径元老功勋奖"。 1991年11月25日夏翔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